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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的两种征收方式

  企业所得税有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依照规定,对账册不健全,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收入及成本、费用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采取核定征收方式。核定征收一般又分为定额征收和定率征收。广东省基本是采取定带征率的做法。它是由各地级市地税局经测算后统一确定当地各行业的基本利润率,利润率乘以税率得出所得税带征率,经营收入(销售收入)乘以带征率直接得出应纳所得税额。不同行业之间的带征率会有差别,同一行业在当地执行同一个带征率。纳税人应以全部经营收入作为计税依据,申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它是以经营收入为计税依据,不是像查账征收户那样以应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因此,不论企业盈亏如何,一律按月征税,年终也不进行汇算清缴。虽然这种方式,对保证国家税收收入,方便征收管理起着积极的作用。但它也有缺陷,特别与查账征收方式相比较,在具体到户的税收负担上可能不均衡,只能是基本合理或接近合理。

   1.查帐征收:指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提供的账表所反映的经营情况,依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税款的方式。该方法适用于财务制度健全,能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

   2.核定征收: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两种办法,以及其他合理的办法。

   ①.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办法,直接核定纳税人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由纳税人按规定进行申报缴纳的办法。

   ②.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预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由纳税人根据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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